各系、部、科室:
为加强学院会议室(指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和教学楼第一会议室)的管理,充分利用现有条件,提供良好服务,特制定本《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》,其具体内容如下:
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:
一、会议室由办公室主管并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卫生、供应开水和室内各种物品的管理。
二、下列情况可使用会议室
1、以学院名义召集的各类会议
2、接待外宾。
3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兄弟院校来学院联系工作、交流情况。
4、院领导交办需要使用会议室。
三、各系部处室自行召开的小型业务会议,无院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,召开有关学生为主参加的会议,一般由各系部自行解决,不安排在会议室。
四、除院领导临时交办外,学院各处室使用会议室,要提前一天与办公室联系,填写《会议室使用申请单》,方可使用。会议改期或取消,应及时更改或取消预定登记。
五、会议室实行先登记先使用的原则,发生冲突时,使用者协商解决或由办公室负责协调。
六、学院会议室为无烟室,使用会议室要做到爱惜室内卫生和公共物品,不在室内摆放易污损地面的瓜果,不要随便将废纸、污物填放在会议桌下的抽屉洞里;使用茶具实行谁用谁管,用后如数归还,损坏照价赔偿的原则。
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以上规定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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